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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毕业生就业问题反馈及监督举报方式

2020年6月26日   点击人次: 148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再次重申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

“三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各学院严格遵守“三严禁”、“四不准”要求,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立即向招生就业处反映和举报。

举报电话:0432-64560160

举报邮箱:526308752@qq.com